在遭遇交通事故且被判为主责方的状况下,若对
方驾驶员选择离开现场,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首要任务是保持镇静,尽最大可能详细记录事故现场的各类关键信息,例如对方车辆的具体特征、现场环境等。
2.务必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电话,向他们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对方驾驶员已经离开现场的事实。警方将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并尝试与对方驾驶员取得联系,要求他前往交警部门协助处理此事。
3.倘若对方驾驶员拒绝合作或者无法联络上,您有权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在此期间,请妥善保管所有相关
证据,包括现场照片、
责任认定书等等,以备在庭审中作为举证之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交警部门作出的
交通事故认定,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服交通事故认定的,不能复议,也不能
起诉。如果
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完全可以由法官按照
诉讼中的证据认定规则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