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犯罪系指未经许可擅自占据他人财产,其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或者在未获得权利人允许的前提下,强行占据他人遗失或掩埋的物品,并达到了特
定金额,并且同样拒绝向权利人交还的
违法行为。侵占犯罪的本质在于,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的财产转变为自身所有,或者在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上,通过非法手段使之脱离原有的占有状态,从而成为自己的所有物。因此,侵占犯罪的构成并不仅仅是对他人占有状态的非法破坏,更重要的是在合法占有或者无主物等无人占有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将这些物品转化为自己的全部所有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