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开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您需要下载并安装由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独立研发并提供的专用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
其次,请务必注册并登录到个人账号中以便后续操作;接下来,点击界面首页上方的搜索栏并输入“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字以获取所需的服务功能菜单,然后进行相关服务内容的筛选和选取;
最后,按照系统提示逐步进入申请办理页面,据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便可成功实现线上申请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
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九条
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