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进行第二次更换卡片操作之后,新的
有效期可达为期10年之久。
而首次获得的
机动车辆驾驶执照的有效期规定为长达六年,并自发证之日起第一周年至第五周年,共计四年时间内将被列为
实习期,期满之后便需进行第二次换卡,届时有效期将延长至十年。若再次经历十年以上使用周期后,执行第三次换卡作业,则该有效期将被永久设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
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