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长达十年,并不会影响最
终审理时的判决结果。请注意,人身保护令的下发期限上限为十二个月,若超过此期间仍未进行相应更改或提交
起诉书等行动,那么取保候审将会自动失效。这就意味着当相关部门在十年内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性执法手段并决定不
起诉时,取保候审措施便会被终止。
因此,即使经历了十年的法律程序,被告仍有机会避免被判处
刑事罪行。另外需要知道的是,人身保护令本质上是相关机构针对
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一种暂时性的强制剥夺自由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