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罪的
取保候审期限,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限定,这主要是由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节和司法机构的综合判定所决定的。假如涉案人员具备
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还包括在采取
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
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等等,那么司法机构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