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保险公司对理赔事宜予以否定回应,投保人可考虑实施如下法律途径以达成权益保护:
首先,协商解决方式。投保人可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以期寻找到双方均能接受的合理
赔偿方案;
其次,
仲裁程序。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
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
诉讼至法院。若前述协商及仲裁手段皆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投保人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