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
诉讼案件中出现部分
胜诉与部分
败诉的情况,应由双方
当事人按照各自所负责任的比例共同分担相关费用;针对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上诉案件,其费用则应由双方当事人依照协商结果进行分摊;对于
撤诉的案件,其相关费用将由原告方自行承担,但法院会按照规定减半征收该项费用;
至于被
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其相关费用仍需由原告方独自承担。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