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之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罪行应依情况轻重分为两个层次。在通常情况下,任何进行开设赌场行为者,均将受到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并且还需支付相应的金额作为罚款。
然而,若情况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金额作为罚款。
此外,倘若提供场地给他人开设赌场的行为,满足了开设赌场罪的
构成要件,即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资金等,那么提供场地的人也有可能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
共同犯罪者或帮助犯。最终的裁决结果,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其中包括
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提供场地的行为情况较轻微,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还需支付相应的金额作为罚款。而若情况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支付相应的金额作为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