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
法规,所谓“
帮信”则特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
帮信罪”),此类行为指的是在明知道他人可能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违法甚至
犯罪活动时,仍然刻意为之提供诸如支付结算类的实质性便利服务,倘若
情节严重者,将会构成该
犯罪。
至于流水高达10万元是否足以触发
逮捕标准,这往往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
涉案金额、
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等等。一般来说,涉案金额较大且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下,更容易引发
刑事追责。
然而,是否会面临逮捕,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满足逮捕的法律要件,例如是否存在
逃逸风险、
证据是否可能遭到破坏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的;(四)可能对
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