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
取保候审与判决之间并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能在特定条件之下,得以静待法庭的最后裁决。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并且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及审理工作不得有所间断。若经审查发现不应再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
然而,取保候审的解除并不代表着案件的终结,反而意味着在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因此可以继续等待法庭的最终判决。
至于最终是否会被判处
刑罚,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倘若法院经过严谨的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有罪,便会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反之,若判定被告人无罪或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将会做出
无罪判决或不予追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