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江苏地区,对于涉嫌
酒后驾车的
犯罪嫌疑人而言,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相应条款来实施与监管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若犯罪嫌疑人身处的状况可能导致其面临
管制、
拘役甚至独立适用的
附加刑责,抑或是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带来额外社会风险的情形下,或者是由于其他具备特殊性质的情况而必须实行取保候审时,均可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批准。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以下为详细的操作流程: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需向公安机关
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取保候审;
其次,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会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等等;
再次,若公安机关认定申请人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便会以
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同时着手
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例如收取
保证金或者寻找保
证人等;接着,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后,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随时接受
传唤、不得逃避侦查等;
最后,公安机关在
取保候审期间仍需继续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了
取保候审的规定,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依法采取其他
强制措施。当案件侦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会把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向法院
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