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国家司法实践中的一种
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鉴照保障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在避免逃避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享有暂时性的人身自由。在被选取为取保候审对象之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应严格遵循下面的规定:
第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内的所有规定,诸如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所指定的居住范围,不得与特定人士进行接触等等;
第二,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例如不得干扰
证人提供
证言,不得销毁、篡改
证据等等;
第三,自觉接受执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向他们汇报自身的活动状况;
第四,严格遵守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的其他相关规定。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那么执行机构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比如
监视居住、
拘留甚至
逮捕。
同时,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此期间出现新的
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应该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以期尽快解决案件问题,同时也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