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抢劫罪中,
暴力手段往往泛指不法分子对人身自由实施的强制性行为,具体包罗殴打、捆绑、伤害以及
胁迫等多种形式。这些行为的目的在于使得受害者无法或者不愿意进行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
暴力行为必须是直接或者间接地针对财产所有者,而非其他人。
此外,若该种暴力手段已经严重威胁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即便并未导致实质性的身体伤害,亦可以视为构成了暴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的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