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若
缓刑人员再次触犯新的
刑法条款,很有可能将面临被收回监狱服刑的境地。
2.缓刑并非指
免除刑事处罚,
案底也无法消除。具体而言:
(1)缓刑与免除刑事处罚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缓刑允许在特定期间内,对罪犯执行原有的判决
刑罚有所保留。也就是说,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再次
犯罪,原先所判定的刑罚便无需执行。
然而,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次犯罪或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其他尚未判决的罪行,那么缓刑将会被撤销,并对新犯下的罪行或新发现的罪行进行审判,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2)此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若缓刑人员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
情节严重者,同样需要
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