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相关资格证书,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提供理赔服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于2006年起全面实施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对其设置了统一的责任限额标准。这些限额主要分为四个
类别: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
被保险人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