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话过程中进行秘密录音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该录音并未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实质性的侵害,且其获取手段并非
违法法律禁止性的相关条例,那么这部分录音便是合法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只有当录音具备真实性和关联性两大要素时,方能将其作为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反之,若录音持有者采取了
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获得录音资料,这类
证据便无法被法庭认可为合法
诉讼证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