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快捷迅速,大约仅需半个小时至数个小时不等。通常情况下,当天便可高效地完成相关程序。在
办理离婚登记时,您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生效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
身份证原件;
2.双方的合法
结婚证书;
3.两人各自签署的
离婚协议;
4.每人均须提交两张长度为2英寸,宽度为1英寸且人物面部清晰的单人近照。若男性与女性双方均为自愿
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已就有关子女
扶养以及财产处理问题达成共识,则必须由双方亲自前往各自
户籍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构进行
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二)要求
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
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
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