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人民检察院提出之
量刑建议与实际判决结果之间相去无几。量刑建议书记载了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性质及
犯罪情节所给予的判断性意见,人
民法院对此通常会加以认真考虑并作为裁决依据,然而在审判过程中,法官还需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和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
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
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
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
主刑、
附加刑、是否适用
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