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餐馆所需履行之合法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首先,委托人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以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立餐馆的正式名称;继而,按照工商
行政部门的指引,申请并取得《食品
经营许可证》;完成此步骤后,便可获得《食品
经营许可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开展运营工作,仍需到相应
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办理
健康证明。待领取上述所有证书以及符合保险要求之后,餐馆方可顺利开展规范化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任何依法设立的企业实体,必须由其所在的公司
登记机关颁发
营业执照,此份文件签发日即视为该企业的正式成立之日。营业执照上应明确注明公司的全名、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数额、经营
业务范围、法定
代表人等必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
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