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仅17岁的
未成年人,若其在日常生活中实施了
寻衅滋事的不良行为,并引发
犯罪事件,那么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接受
刑法的审判并且受到相应的惩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者,一旦触犯刑法相关条款,都应为自己的
违法行为负责,负
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法律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即从轻或
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