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通常是指当一方受到另一方向其施加攻击时,本应该选择离开现场以避免遭受更多的伤害,然而却未采取这一明智的举措,反而在现场与攻击者进行无谓的争斗,甚至对其还击。当互殴导致受害者仅受轻微伤害时,一般的
处理方式为对实施
暴力行为的一方实施
治安处罚;但若导致了更为严重的伤害(例如
轻伤及以上),则构成了故意
伤害罪,需要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