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
起诉讼后的详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
当事人若遭到起诉,并经人
民法院予以获准
立案之后,自立案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将以案件
起诉状副本的形式送达给被告人;
其次,被告人应该在接到此份起诉状副本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
答辩状予法庭。假如被告人未在此期间内提交答辩状,也并不妨碍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对该案的审判过程;紧接着是人民法院有权经过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开庭的具体时间;接下来的环节便是
开庭审理案件和最后的判决阶段。这些步骤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严格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