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倒车操作期间发生的碰撞事件的责任判定事宜应交由交通警察部门负责。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具体的责任分配情况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当各方
当事人均存在违反
交通规则的行为且情节程度相当时,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2. 一方当事人若有
违规行为,同时另一方亦有违规行为时,主要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当为
主要责任方,而另一方则承担次要责任。
3. 若碰撞事故完全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所导致,那么该当事人应对所有责任负责,而与此事故并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