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摆摊后遭遇城管扣车的问题,以下是可以采取的相应法律措施:
(1)当您的车辆由于摆摊而被城管扣押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交警大队提供您的
身份证明文件、驾驶执照以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正本与副本,以便他们进行相关处理,随后,您需要领取
处罚通知并缴纳罚款;
(2)若您的车辆因
违停行为被扣押,那么您只需支付100元的违停费用,便可前往停车场提取车辆,同时还需支付
停车费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城管在执行法律规定的过程中,有权没收摊贩的物品,但在扣押物品时,必须出具明确的执法文书。严格地说,城管执法仅能暂时扣押
违法经营工具,并且必须开具《
暂扣通知书》,其中包含了让
当事人前往处理的具体日期等信息。
此外,城管确实拥有没收物品的权力。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截留、损毁或处置。若查封、扣押的物品属于非法物品,则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严禁对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何形式的任务和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情况复杂的,经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