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法寻找到其踪迹的相关
当事人,将通过公告方式向他们送达
诉讼状、应诉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公告送达的期限设定为60日,而
举证期限则为30日。在上述
期限届满之后,通常会在接下来的7日内对案件进行缺席审判。经过法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法院还需再次进行公告送达
判决书。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
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
民法院对
公开审理或者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