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具有再次提
起诉讼的权利。
离婚之后,对于已判
抚养责任方未按约定支付
孩子抚养费用的情况下,您依然有权利重新启动
诉讼程序要求对方履行相应责任,即支付
抚养费。
当面对这一问题时,建议您与相关
责任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考虑通过正式
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同时物价也在不断上涨,这些现象都会对抚养费的确定造成影响。
因此,旧有的
抚养费计算方式和标准往往已经不再适用,甚至可能会严重不足以满足未成年子女基本的生活需要以及正常的学习环境。
为此,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在一定条件下,未成年子女有权依法请求
抚养义务人提高其抚养费待遇。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