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肯定的是,若罪犯能将其所
盗窃或
贪污所得财物全数归还受害者,那么是否能适用
缓刑则需要根据具体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来进行评估与判断。
对于那些被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如果他们的罪行程度较轻、具备真诚忏悔的态度、不再具有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以及免予缓刑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威胁等多个条件都得到满足的话,法院有时会考虑给予缓刑。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而言,只要他们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便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首先,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必须相对较轻;
其次,他们必须展现出充分的悔过之意;
此外,他们不能再有任何实施新的
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最后,宣告缓刑必须不对被告人所在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这些特殊人群,法律自动赋予他们缓刑权利。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