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在咱们的大法律
法规,也就是《
刑事诉讼法》里面,有这么两条规定呢,我们得看看哦。
首先,第221条第2款告诉我们,要是有哪些人因为
犯罪被判了
管制啊、
拘役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话,在服刑的这段时间里,只要他们真心悔过并做出点儿积极的事情来,比如
立功之类的,那国家还是允许这样的人得到
减刑的机会滴。
接着,第222条又说了,如果监狱那边觉得那些人已经真心悔过而且
符合条件的话,就会给法院写一封建议信,让法院去评估他们是不是应该被减刑啦。
然后呢,法院会在接到这个信之后的20天内,给监狱回复一个决定。
如果监狱这边觉得法院处理得不对的话,还可以在收到法院的决定之后的20天之内,再给法院写一份意见信,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哦。
最后呢,法院看到这份意见信后,会在下个月再次组织法官们开庭重新审这个案子,直到最终给予一个新的判决。
《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