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抢劫一万六千元的行为应当被判处多少年的
刑罚,这实际上是一个纷繁复杂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相关条款进行具体条分缕析的问题,因此并未能提供一种普遍适用的确定性回答。
依《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述,任何以
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掠夺公有、私有财产的行为都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和相应
罚金的严厉惩处。
此外,如果符合如下任一条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直至
终身监禁以及巨额罚款乃至没收全部财产等更重的刑罚:(1)实施了
入室盗窃的
犯罪行为;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施行抢劫行为;
(3)对银行或其他重要金融机构进行了抢劫;
(4)累计实施抢劫超过三次或者每次抢劫金额巨大者;
(5)在其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
轻伤及以上,或者致使受害者死亡;
(6)假冒军队、警察人员进行抢劫的;
(7)手持
枪支进行抢劫的;
(8)抢劫军事装备、物资,或者参与克扣、挪用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事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