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若要对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则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如夫妻中有一方或者由其供养之人患有严重疾病且亟待治疗,但另一半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
医疗费用;
其次,如果夫妻中某一方存在非法转移、变卖、隐匿
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抑或是蓄意
违法追究
共同债务;
最后,在其他类似情况下也可考虑进行
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
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