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任务在于考察酒驾者是否已经触犯到了
危险驾驶罪或交通
肇事罪的界限。
在醉态驾车并碰撞他人的情况下,这无疑已经构成了一起交通事故。
倘若此类事件正好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驾驶者将会遭到相应的
刑事惩罚。
根据我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如果在这种
交通肇事后
逃逸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另外,针对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应当主动承担
经济赔偿义务,尽最大努力使得受损方得到谅解与和解。
至于找人顶替者,他将面临
包庇罪的指控,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若
顶包属实,那么找人顶包的人需作为被告承担
刑事责任。
其次,若是饮酒驾车仅涉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规等轻微行为,而未达到
犯罪标准,这些仅为最为轻微的
交通违法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
无论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亦或是
行政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均无法找到关于包庇行为的明确规定。
然而,对于妨碍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
治安处罚是可行的途径之一。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