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大众场合中推搡人员的问题,其实并不当然地就构成了某一种
罪名。
只有当存在某些特定条件,例如在公共场所内恶意起哄和胡闹,扰乱了正常的
公共秩序,甚至使这种秩序陷入了严重混乱的状态时,我们才能将其视为触犯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
涉及到法律问题,我们应该进行严谨而精确的分析,一、对于如何判断在公共场所的恶意起哄和胡闹是否确实引发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这需要考虑以下多个重要因素:首先,要依据公共场所的属性;
其次,要看该场所正在进行的公共活动的重要性以及参与人数;
再者,要衡量这个起哄和胡闹发生的具体时间节点和对公共场所所产生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的惩罚措施如下:首先,对情节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没有构成
犯罪的,将会受到警方五天至十天内的
拘留,外加罚款五百元以下;
其次,若情节较为严重的则会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内的拘留,并外加罚款一千元以下。
再次,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
当事人将会面临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在他们多次实行这类行为之后,如果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则会面临更为严重的五年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还可以附加
处罚款的制裁。
最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侵犯了公共秩序这一客体;
其次,在客观方面表现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者、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等一系列行为;
再者,寻衅滋事罪的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为普通公民;
最后,在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必须由故意方能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