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财类案件涵盖了
抢劫案、诈骗案以及
盗窃案等多种形式的
犯罪事件。
这类犯罪案件主要涉及对他人
财产权益的严重侵害,因此被冠名为“侵财”案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财产犯罪”是犯罪学中的一项重要分类。
它所代表的意思是指那些以
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通过各种手段来攫取他人公私财物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类型的犯罪被统称为“侵犯财产罪”,也可简称为“财产罪”。
其本质就是精心策划和采取措施,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
犯罪行为。
其次,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该罪行的施害对象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第二,客观状况方面,盗窃
行为人必须存在偷取出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进行过
多次盗窃公私财物这样的行为;
第三,在犯罪集团方面,该罪行的实施者需为全社会所有成员,即只要满足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罪犯;
最后,在主观心理方面,该罪行的实施人员必须为直接故意,并同时存在非法占有的强烈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