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
肇事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了国家对爆炸物、易燃品、放射性物质、有毒物质及腐蚀性物质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法规,在其制作、保存、运输或实用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导致
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此种行为将面临以下
处罚,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若情节尤其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例如,造成数人以上死亡;
或者造成重大
财务损失等恶劣影响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