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偿还
信用卡最低额度问题,之所以被称之为“信用卡”,正是因为它给予客户提前使用其自身良好声誉进行消费的权益。
因此,一旦进行了消费行为,务必依照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欠款;
若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期偿还,可采取如下措施解决:首先,寻求亲朋好友协助周转资金,例如,也许只是由于薪酬尚未发放,亦或某个项目款项尚未到达账户,仅需等待短短数天或十余天即可解决,此时向友人求助确实最为理想,既避免额外资金花费,又完好地保护了个人信用不受损害;
其次,对于确实无任何可行方法解决的情形,您便只能选择偿还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度,根据惯例,这相当于消费金额(即当期账单)的百分之十。
假设您消费了五千元,仅需最少还款五百元即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您采用了信用卡取现服务,则应加上取现金额的百分之十;
此外,若是您进行了分期付款,那就需要加上分期本金的全额以及相关费用和利息的全额之合。
若经过深思熟虑后,发现确实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来支付信用卡欠费,那么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还款截止日期前尽早做出决策,要么执行最低额度偿还,要么考虑分期付款方案。
在信用卡账单中,对此也会有相应提示贴心提示,您同样可以通过拨打信用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并申请分期付款。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