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鉴定的主要范畴通常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鉴定人的
个人信息如姓名及其居留地址;
其次,通过深入剖析各种可能性,确定死者的真正死亡原因;
然后,分析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具体方式以及实际的死亡时间;
进一步地,还需对
尸检结果进行详细评估,识别出那些为生前发生的损伤和那些为死后形成的损伤。
在鉴定过程中,若需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临床检查,我们将采取各类必要的安全手段来维护并保障他们的
个人隐私权。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