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诈骗案件中,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效并不统一,然而通常情况下,其
追诉期限长达五年。
这一期限与罪行的最高
法定刑成正比关系,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较重的罪行,追诉期限相应地更长久;
一旦五年内被害方未提出
申诉,则相关案件将不再视为需进行进一步
追责处理的事项。
2.诈骗涉及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严厉惩罚,且在
犯罪过程中,还可能因
情节严重而单独或同时接受
罚金。
3.若
刑法规定的某种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即便有关行为已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其司法追诉权在经过了五年后将自动停止。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