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使用
信用卡进行透支后,若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无疑将属于违反约定之举,此时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有权利恳请贵方全额偿付已透支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迟延付款利息、滞纳
罚金以及超限费等所有必要开支;
倘若银行决定
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最终赢得
诉讼的话,那么您还需负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紧接着,假如您以
非法占有的意图故意进行透支且金额较大(超过一万元),此后又未能及时还款,从而引发了
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那么您便需要面临沉重的
刑事责任。
(当
逾期情况达到一万元及以上,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缴仍未按期清偿时,就可能被视作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偿还欠款将严重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这必将对您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类似活动带来诸多阻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