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件中,关于是否有必要冻结房产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参照相关
法规和司法习惯来处理。
当诈骗案正式
立案之后,倘若
受害人向法庭提出了司法申请,那么法院通常会立刻采取措施去冻结房产。
依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条文所述,如果某一因素可能导致判罚无法执行或者给参与者带来其他方面的损失,法庭有权依照对方
当事人的申请,针对有关案件中的财产部分实施保全,甚至命令
行为人做出某些特定行为或禁止他们执行某些特定行为。
同样地,如果某个因素可能导致判定困难或者给参与者带来其他方面的损失,法庭还可以依照对方当事人的申请,针对性地为他们的财产提供财产保障,或强制要求当事人实行某些特定行为,甚至禁止当事人执行某些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
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