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妨碍作证行为所作出的判断,需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方才被认定为涉嫌犯下妨害作证罪行:
首先,我们需要
从犯罪客体来进行分析。
本
罪名所侵犯的权益主要是涉及国家
司法机关正常运作的
诉讼程序以及公民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出庭作证权利。
紧接着,我们再来关注
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
在此罪中,
行为人可能会采取
暴力手段、
威胁恐吓、贿赂收买等不正当方式来阻碍
证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作证,或者指示他人做出
虚假证言,从而严重扰乱国家司法秩序及损害他人合法的作证权或身体健康。
至于罪犯主体方面,本罪适用于所有经过年龄16岁、且已经具备承担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判定。
最后,是犯罪主观层面的因素。
在这一层级上,
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多为故意为之,并且是直接故意地去实施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其内心清楚知道自身的行为将会对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
诉讼活动以及他人的作证权利或人身安全造成影响,却依然毫不犹豫地实施这些
违法行为,他们的本质目的可能是为了个人利益或是其他人的利益考虑。
《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