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如果
当事人无力据经过效的民事裁判进行
民事赔偿的话,通常情况下将不会被判处任何形式的
刑法惩罚。
然而,若当事人具备足够的经济
赔偿能力却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那么便可能会触及到拒不履行已发生效力的判决、
裁定罪这一
刑罚领域,此时他们将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法理责任,面临
刑事追究。
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相关
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对于具有经济实力能够执行
判决和裁定的人
民法院,若是出现故意逃避履行这种行为且
情节严重者,将视实情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倘若情节尤为恶劣,则将面临最高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并
处罚金的严厉处罚。
另外,如果是组织或单位实施了这一
违法行为,那么该组织或单位也将被判定为
犯罪主体,同样需接受罚款的处罚,并且还应对其直接主管领导以及
主要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刑事追究措施,依照先前所述法规进行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