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施
抢劫行为过程中导致他人身体伤害的情况,亦属于对抢劫罪的加重判罚范畴之内。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可知,若是该种
犯罪行为涉及到对
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严
重伤害或直接导致其死亡,将会面临着更为严厉的制裁——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同时还将被处以
罚金或
没收财产等
附加刑罚措施。
至于对于未达法律规定程度但引发有
人身伤害事件的抢劫罪犯则处以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并
处罚款。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于抢劫罪的明确规定所述,任何形式的
暴力、恐吓或是其他非法手段均不得用于进行抢劫公私财务的行为。
因此,所有意图犯下此类罪行的人都应该清楚了解自己将要面对的法律责任和
刑罚后果:
若是这一
犯罪活动发生在私人住户或是金融机构内将被视为更加严重的
刑事犯罪,应判处严格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致死刑并不时伴随着罚款以及财产充公等处罚手段。
此外,由于抢劫罪往往会极大地危害社会秩序与经济稳定,因此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决不能姑息纵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