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少年触犯到
打架斗殴和故意勒索这种行为,但经调查评估后确认未能产生严重影响也没有引起任何身体上的损害或
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将不会判定为
刑事罪行。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此种情况会给出相应的
行政处罚措施。
针对
敲诈勒索或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行为,相关人员将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
拘留处罚,同时可能被处以最高五百元人民币的
罚金额度。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期,并附加最高一千元人民币的罚金额度。
而对于那些实施了
殴打他人甚至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他们则将会受到至少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处罚,并且可能被处以最高二百元人民币的罚金额度,若情节轻微,则可能只给予五天以下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金额度。
当涉及到已经年满14岁却尚
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时,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对其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而对于无
行为能力并未达到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尽管不会对其实施处罚,但仍然需要由其
法定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