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活动,若触犯
刑法规定,将受到以下相应
处罚:
首先,依照法律规定,应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罚金。
其次,如若阻碍者采取较为激烈的方式对待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
公务人员,即施行
暴力袭击行为,那么便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三种
刑罚选项中的任意一项。
再者,假如罪犯有意利用
枪支、管制刀具,或是以
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撞击等破坏性手段,侵害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务人员,且这种行为对其人身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那么将面临更为严重的
刑事处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阻碍者实施上述
违法行为,但并未达到追究其
刑事责任程度的话,将会由相关部门给予其
警告,或者处罚款金额不超过两百元;
情节较为恶劣的话,将会被处以五日到十日不等的
行政拘留,并且还可同时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作为额外惩戒。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