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批准取保候审后,在审判阶段未违反相关规定,则取保候审期满之后,由其凭据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银行办理
保证金退还事宜。然而,如若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
当事人并未按期结案,那么这便可能意味着尚未履行完法定程序,从而对保证金的退还产生影响。具体的影响程度将视乎当地司法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而定。若因未结案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退还,当事人或许需寻求法律途径加以解决,例如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亦或是通过提
起诉讼来主张保证金的返还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