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
证据类型繁多,包括而不限以下几种形式:
受害人的证词阐述、目击
证人提供的可靠
证言、关于案发现场详细情况的现场勘察报告、实体性证据(例如
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的精液斑点或者血迹等)、经过专门鉴定部门出具的专家鉴定意见(如DNA检测结果)、具有
法律效力的视频监控资料、通讯记录以及电子数据等。所有上述的各类证据都必须通过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采集和固定,并需在庭审过程中接受法官的审查与质询,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能够有力地证明
犯罪行为确实已经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