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详尽规定,
盗窃罪的惩处力度与其所窃之物的价值高低以及行窃行为的恶劣程度息息相关。若被盗窃之物属“
数额较大”范畴,那么实施此类行径者极有可能被视为犯下盗窃
罪名,从而依照此条款所规定的法律惩处方式进行量罪定罚。其具体的
犯罪数额界定及
情节严重性判断,均需参照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准确评估。若美术品的市场估值颇高,有可能被判定为“
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大”,届时,行窃者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反之,若美术品的价值相对较小,同时亦无其他显著恶劣情节出现,那么就可能被判定为“数额较大”,行窃者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便会相应减轻。因此,对于涉及美术品盗窃罪性质的案件,必须依据所盗窃美术品的具体价值、行窃行为的次数、采用手法、造成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