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洗钱罪所适用的
刑罚范围涵盖了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附加或单独
处罚罚金;若
情节严重者,则应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当某人被判定犯有洗钱罪时,其具体的刑期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进行裁量,其中涉及到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
犯罪所得的金额以及犯罪所带来的后果等诸多因素。一旦某人被判为洗钱罪,便应当在
判决生效之后接受相应的刑罚。如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在服刑期间,若表现良好,或许有获得
减刑的可能性。而在刑期届满之后,若对判决结果仍然存在异议,可在
刑满释放后依法提起
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