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文规定,关于开设赌场罪的
从犯情节,其
量刑标准将依照他们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的角色以及相关
犯罪情节加以确定。若在
犯罪活动中,该从犯发挥了次级或辅助性的关键作用,根据我国
刑事法律的从宽或者
减轻处罚原则,他/她可能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然而,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至于具体的
量刑结果,必须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从犯的参与程度、犯罪所获收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